离婚时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? 2023-11-13 | 发布者: admin | 查看: 317 | 离婚时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? 要依情况而定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南京外遇调查取证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、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》,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,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。 对离婚时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要考虑两点:(1)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,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。(2)如南京调查取证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,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,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。, 上一篇:南京侦探取证:补办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一个人可以吗 下一篇:没有了! 推荐产品 离婚户口还能迁回娘家吗 离婚了能分户吗要什么材料 “捉奸”证据能否支持离婚损害赔偿请求? 南京婚外情调查取证:起诉离婚老公求和好是怎样的